药店入驻协议

云康顺颐康养信息服务中心药店入驻条款(重点条款醒目展示)

重点条款:禁止药店借送货服务私拉本平台客户办理药店自有会员;查实多次违规,取消平台合作资格。

第一条 入驻条件

药店须为依法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实体药店,提交经营许可证、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,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入驻。

第二条 采购与上架

药店可向平台厂商发起进货采购,或将现有存量商品按报备规则上架(详见报备商品管理规则)。药店为零售企业,上架商品仅限在所属辖区内零售,区域精确到村和社区。

第三条 订单履约

药店应及时处理机构客户订单,按约定配送。配送过程中不得从事本协议禁止的推广行为。

第四条 重点条款(禁止行为)
禁止药店借送货服务私拉本平台客户办理药店自有会员。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并暂停接单;查实多次违规,取消平台合作资格。

第五条 报备商品责任

报备外部货源商品的质量责任归属药店,平台仅做资料形式审核。报备商品仅限现有存量,库存售完自动下架,不允许新增外部货源补货。

第六条 违约处理

违反本协议的,平台可视情节给予警告、暂停接单、下架商品或取消合作资格,并记入违规处罚记录。

本协议为演示原型内容,仅用于界面展示,不构成正式法律文本。